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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最新版发布

  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也必将让市民感受到温暖!记者昨天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获悉,《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重庆公卫标准2023》)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更多民生成果让群众可获得、有感受。

  《重庆公卫标准2023》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方面、22大类、85个服务项目。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覆盖、无遗漏、能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适当进行了补充和提高。

  记者梳理了这份“新年大礼包”,发现其中的细项非常具体,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且列出了该项目经费出处和牵头单位,让项目实现路径更清晰,责任更明确。如,在幼有所育方面的优孕优生服务大类,将免费为城乡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此项服务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共同承担,牵头负责单位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在学有所教方面的学前教育助学服务大类,将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该项目按照《重庆市教育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由重庆市教委牵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表示,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编辑: 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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