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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双福:通过商会调解纠纷 优化营商环境有妙招

  前不久,江津“福商”调解室成功调解的2个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通报“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作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福商”调解室不但实现了商事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还持续助力当地营商环境建设。

  “福商”调解室所在的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双福工业园)共有商户6万余家,企业600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151家,常住人口约30万人。

  “万商云集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导致商事矛盾和商事诉讼易发多发。”为此,2021年3月,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双福工业园设立双福人民法庭,专门为园区服务。

  该庭庭长曹鹃作过调查,辖区年均受案达2000余件,其中买卖、运输、租赁等商事纠纷超70%,“商事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伤和气等问题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困扰,也影响当地营商环境。”

  曹鹃了解到,双福新区商会在双福企业家心中颇具影响力,还是全国“四好”商会。几经协商,双福人民法庭将双福新区商会确定为特邀调解组织,于2021年5月在全市设立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福商”调解室,并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4221”工作方法。

  双福新区商会秘书长庄晓锋介绍,“福商”调解室自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1186件,成功率约70%,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他说:“一个案子涉及金额越大,诉讼费、律师费越高,如果在‘福商’调解室调解成功,那是分钱不花就化解了纠纷。”

  “4221”工作方法

  “4”

  指按照商会推荐、工商联审核、法院聘任、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四方各司其职将公道正派、品行良好、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熟悉商事交易习惯、热心调解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专职法务人员选聘为特邀调解员。

  “2”

  指双福新区商会向会员企业发放的《倡议书》和《告知书》,倡导商会企业间产生纠纷后由商会先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在诉前选择商会进行调解。

  “2”

  指双向奔赴合力解。一方面深入辖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与商会调解员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将党代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优质社会解纷力量“引进来”开展调解。

  “1”

  指一次解纷终局结,通过“前调后审、调诉转化”一体衔接,努力实现纠纷实质化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纠纷终局化解。

  本报记者 彭瑜

编辑: 韩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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