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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重庆查办药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3121件

发布会现场。

  12月13日,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地龙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药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3121件,先后查获涉案货值50万以上案件24件,实施处罚到人6件、9人,发布典型案例12件。其中,1件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挂牌督办并得到公安部贺电表彰,4件入选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陈地龙称,全市药品安全工作连续3年在全国考核中取得A等,连续5年保持了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的良好势头。尤其是今年6月全国药监系统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重庆持续巩固拓展去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效能。

  发布会现场,发布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渝中区唐某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2023年1月20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国家医疗器械网络监测平台转办线索,显示唐某以渝中区某商贸经营部的名义在美团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其店内的货架上摆放有三类医疗器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型)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同时查明,当事人系失信人员,多次使用他人名义注册营业执照在美团平台上销售医疗器械等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3月27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案例提醒: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坚决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对网络销售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经许可或备案的范围经营产品;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应加强监测和管理,以及持续合规建设;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产品时要查看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注册等相关信息。

  》铜梁区某理发店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2023年9月26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进口染发膏,其外包装盒上印有“普盈丝系列染膏(配合普盈丝系列染发双氧乳),国妆特进字J20190855”等信息,经查“国妆特进字J20190855”产品注册信息,显示为“普盈丝系列染膏AG9(配合普盈丝系列染发双氧乳6)”与上述染发膏的产品信息不一致,且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1月15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案例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如专柜、官网、商超等,同时可以打开“化妆品监管”APP,输入化妆品外包装上的注册号、备案编号、产品名称等信息进行核查。

  》奉节县某乡卫生院使用劣药案

  2023年3月21日,奉节县市场监管局对奉节县某乡卫生院下属卫生室进行现场检查,在治疗室内发现有2款注射液药品超过有效期:1.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维生素B6注射液。

  该卫生室在上述药品有效期满后未作下架处理,也未进行不合格药品标识,仍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同放置在药架上和医疗箱内待用。当事人作为一级卫生院,应当对其管理的卫生室使用药品的行为加强监管,并承担主体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5月8日奉节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案例提醒:患者在就诊时请注意查看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华龙网首席记者 连肖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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